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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

ICs 13020
z00
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標 準 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1:2015
代 替 GB/T2攻 001— ⒛ 04
環境管理體 系 要 求及使用指南
EnviroⅡ mentaI:nanagement systems-ˉ Requirements with
guIdance for use
(Iso14001:2015,IDT) ⒛ 16丬0-13發 布 2017-0⒌ 01實 施
乓黌蓄豇 黯 嬲 罾 衢 罾 躦 髀 發 布
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
國 家 標 準
環 境 管 理體 系 要 求及 使 用指 南
GB/T24001-2016/Iso14001:2015
中 國 標 準 出 版 社 出 版 發 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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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 市西城 區三里河北街 16號 (lO0∝ 5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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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 者 服 務 部 :〈 010)685239眾 6
中 國 標 準 出 版 社 秦 皇 島 印刷 廠 印 刷
各 地 新 華 書 店 經 銷
開 本 8的 × 12301/16 印 張 225 宇 數 56干 字
2016年 lO月


版 ⒛ 16年 1。 月 第

次 印 刷
書 號 ;155066· ⒈ 55046 定 價 s300元
如有 印裝差錯 由 本社 發行 中心 調換
版權 專有 侵 權 必究
舉報 電話 :(010)68510i07
GB/T24001-ˉ 2016/Iso 14001:2015
規 范 性 引 用 文 件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…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
1
術 語 和 定 義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·
1
31 與
組 織 和 領 導 作 用 有 關 的 術 語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
3.2 與
策 劃 有 關 的 術 語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
2
33 與
支 持 和 運 行 有 關 的 術 語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
3
3∠
與 績 效 評 價 和 改 進 有 關 的 術 語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
4
組 織 所 處 的 環 境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5
41 理
解 組 織 及 其 所 處 的 環 境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
5
逛 ,2 理
解 相 關 方 的 需 求 和 期 望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5
43 確
定 環 境 管 理 體 系 的 范 圍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¨ … ¨ ¨
5
4.4 環
境 管 理 體 系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
6
領 導 作 用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… ¨ … … …
6
51 領
導 作 用 與 承 諾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¨ ¨ … … …
6
52 環
境 方 針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6
53 組
織 的 角 色 、 職 責 和 權 限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6
策 劃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
7
61 應
對 風 險 和 機 遇 的 措 施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7
6.11 總
則 …
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· ¨ ¨ ¨ ¨ ¨ ¨ ¨ · ¨ ¨ ¨ ¨ ¨ ¨ ¨ ¨ ·
7
6.12 環
境 因 素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¨ ¨ ¨ ¨ ¨ … ¨ … … …
7
613 合
規 義 務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
7
614 措
施 的 策 劃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8
62 環
境 目 標 及 其 實 現 的 策 劃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
8
6,2,1 環
境 目 標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8
62.2 實
現 環 境 目 標 的 措 施 的 策 劃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 …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8
支 持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… ·
71 資
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7.2 能
力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… ¨ ¨ … …
7.3 意
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74 信
息 交 流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
741 總
則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
7,4.2 內
部 信 息 交 流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¨ ¨ ¨
7,4,3 外
部 信 息 交 流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75 文
件 化 信 息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
I

前 言
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
· …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
引 言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·

1 范
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 · 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¨ … ·
1
2 3
GB/T24001-2016/Iso14001:20,5
7.5.1 總
則 …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9
7.5.2 創
建 和 更 新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∴ · … … ¨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10
7.5.3 文
件 化 信 息 的 控 制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10
8 運

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
10
8,1 運
行 策 劃 和 控 制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10
8.2 應
急 準 備 和 響 應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1
9 績
效 評 價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
11
9.1 監
視 、 測 量 、 分 析 和 評 價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… ¨ … …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1
9.1.1 總
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11
9.1.2 合
規 性 評 價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11
9.2 內
部 審 核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1
9.2.1 總
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11
9.2.2 內
部 審 核 方 案
… … … · Ⅱ 。 …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2
9,3 管
理 評 審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2
10 改
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3
10,1 總
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3
10,2 不
符 合 和 糾 正 措 施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3
10.3 持
續 改 進
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
13
附 錄 A(資 料 性 附 錄 ) 本 標 準 使 用 指 南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14
附 錄 B(資 料 性 附 錄 〉 GB/T⒛ 001— ⒛ 16與 GB/T⒛ 001— ⒛ 04之 間 的 對 應 情 況 ·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25
參 考 文 獻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¨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27
按 字 母 順 序 的 術 語 索 引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¨ … ¨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·
28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1:2015
本標 淮按照 GB/T1,1-2009給 出的規則起 草 。
本 標 準 代 替 GB/T24001-2004《 環 境 眢 理 體 系 要 求 及 使 用 指 南 》 ,與 GB/T24001— ⒛ 04相 比 ,
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性變化如下 :
— — 采用 了 Iso/IEC導 則第 1部 分附件 sL中 的南階結構 ”
— — 修改了術語和定義 ;
— — 提出了戰咯環境管理的思維 ;
— — 采用 了基于風險的思維 ;
— — 強化了領導的作用 ;
— — 承諾從污染預防擴展到保護環境 ;
— — 強調將環境管理體系融人組織的業務過程 ;
— — 更加強調提升環境績效 ;
— — 明確要求運用生命周期觀點 ,
— — 細化了內、外部信息交流的要求 ;
— — 更加強調屜行合規義務 ;
— — 對文件化信息的要求更加靈活。
本標準使用翻譯法等同采用 ⒔ 014001:2015《 環境管理體系 要 求及使用指南》(英文版)。
本標準 由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207)提 出并歸 口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 :中 國標準化研究院、華灰認證 中心有 限公司、方 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 司、
中國質量認證 中心、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 、國家認監委認證技術研究所 、中國認證認可協會 、天津
天地偉業科技有限公司、中質協質量保證 中心 、中國船級社質量認證公司、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、海爾
集團、廣汽本 田汽車有限公司、蘇州高新 區管委會 、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、南京造幣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:黃進 、王順祺 、王瑜 、楊振強、楊曉濤 、劉克 、 林翎 、陳眷瑜 、李辰暄、孫佳林 、張瑜 、
糜建青 、任賢全 、詹松光 、顧軍 、胡軼敏 、周忻 。
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:
— — —
GB/T24001-1996、 GB/T24001-2004。
一剛 亠一一日
卩 l︱ ll︱ ll︱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1:2015 引 言
o,1 背 景
為 了既滿足 當代人 的需求 ,又 不損 害后代人滿 足其需求 的能 力 ,必 須 實 現 環境 、社 會 和經 濟 三 者之
間的平衡 。 通 過平衡這“三大支柱 ”的可持續性 ,以 實現可持續發展 目標 。
隨著法 律法規 的 日趨嚴格 ,以 及 因污染 、資源 的低效使用 、廢物管理 不 當 、氣候 變化 、生態 系統退化 、
生物 多樣性減少等 給環境造成 的壓 力 不 斷 增 大 ,社 會 對 可 持 續 發展 、透 明度 和責 任 的期 望值 已發 生 了
變化 。
因此 ,各 組織通過實施環境 管理體 系 ,采 用 系統 的方 法進 行 環境管 理 ,以 期 為“環 境 支柱 ”的可持 續
性做 出貢獻 。
o,2 環 境 管理體 系的 目的
本標準 旨在為各組織 提供框架 ,以 保護環境 ,響 應變化 的環境狀況 ,同 時與社會經 濟需求保持平衡 。
本標 準規定 了環境 管理體 系的要求 ,使 組織 能夠 實現其設定 的環境 管理體 系的預期結 果 。
環境 管理 的系統方法 可 向最 高管理者提供信 息 ,通 過下列途徑 以獲得 長期成功 ,并 為促進 可持續 發
展創建 可選方案 :
— — 預 防或減輕不利環境影 響 以保 護環境 ;
— — 減輕環境狀 況對組織 的潛在不利影 響 ;
— — 幫助組織履行合規 義務 ;
— — 提 升環境績效 ;
— — 運用生命周期觀點 ,控 制或影 響組 織 的產 品和 服 務 的設計 、制造 、交 付 、消 費 和處 置 的方 式 ,能
夠 防止環境影 響被無意地轉移 到生命周期 的其他 階段 ;
— — 實施環境 友好 的 、且 可鞏 固組織 市場地位 的可選方 案 ,以 獲得財務和運 營收益 ;
— — 與有關 的相關方 溝通 環境信息 。
本標 準不擬增加或 改變對組織 的法律 法規要求 .
o.3 成 功 因素
環境 管理體 系的成 功實施取 決 于最 高 管理 者 領 導 下 的組 織 各 層 次 和職 能 的承諾 。 組 織 可 利 用 機
遇 ,尤 其是那些具有 戰略 和競爭意義 的機遇 ,預 防或減 輕不 利 的環 境影 響 ,增 強 有 益 的環 境 影 響 。 通 過
將環境管理融人 到組織 的業務過程 、戰略方 向和決 策制定 過程 ,與 其他業 務 的優 先 項 相 協 調 ,并 將 環境
管理納人組織 的全 面管理體 系 中 ,最 高管理 者就能夠 有效地 應 對其 風 險 和機 遇 。 成 功實 施本 標 準 可使
相關 方確信組 織 已建立 了有效 的環境 管理體 系 。
然而 ,采 用本標準本身并不保證能夠 獲得最佳環境 結 果 。 本標 準 的應 用 可 因組 織所 處 環 境 的不 同
而存在差異 。 兩個組織 可能從事類 似 的活動 ,但 是可 能擁 有不 同 的合 規義 務 、環境 方 針 承諾 ,使 用 不 同
的環境技術 ,并 有不 同的環境績 效 目標 ,然 而它們 均可能滿足本標 準 的要求 。
環境管理體 系的詳 略和復雜程度將 取決 于組織所 處 的環境 、其 環境 管 理體 系 的范 圍 、其 合 規 義 務 ,
及其活動 、產 品和服務 的性質 ,包 括其環境 因素 和相關 的環境 影 響 。

GB/T24001-ˉ 2016/Iso14001:2015
o。4 策 劃-實 施-檢 查ˉ改進模式
構成環境管理體 系的方法是基 于策劃 、實施 、檢查與改進 (PDCA)的 概念 。 PDCA模 式 為組 織 提供
了一個循環 漸進 的過 程 ,用 以實現持續 改進 。 該模 式可應 用 于環 境 管理 體 系及其 每個 單 獨 的要 素 。 該
模 式 可簡述 如下 :
— — 策劃 :建立所需 的環境 目標 和過程 ,以 實現與組織 的環境 方針相一致 的結果 ;
— — 實施 :實施所 策劃 的過程 ;
— — 檢查 :依 據 環 境 方 針 (包 括 其 承 諾 )、 環 境 目標 和 運 行 準 則 ,對 過 程 進 行 監 視 和 測 量 ,并 報 告
結果 ;
— — 改進 :采取措施 以持續改進 。
圖 1展 示 了本標 準采用 的結構如何融人 PDCA模 式 ,它 能夠 幫助新 的和現有 的使 用 者理解 系統 方
法 的重要性 。
囡 1 PDCA與 本標準結構之閻的關系
o.5 本 標準內容
本標準符合 ⒙ O對 管理體系標準 的要求。 這些要求包括一個高階結構 ,相 同的核心正文 ,以 及具
有核心定義的通用術語 ,目的是方便使用者實施多個 ‘ o管 理體系標淮。
本標準不包含針對其他管理體系的要求 ,例如 :質量 、職業健康安全 ,能 源或財務管理。 然而 ,本標
準使組織能夠運用共同的方法和基于風險的思維 ,將其環境管理體系與其他管理體系的要求進行整合。
本標準包括了評價符合性所需的要求 。 任何有愿望的組織均可能通過以下方式證實符合本標準 :
— — 迸行 自我評價和 自我聲明;
— — 尋求組織的相關方(例 如 :顧客),對 其符合性進行確認 ;
— — 尋求組織的外部機構對其 自我聲明的確認 ;
— — 尋求外部紐織對其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認證或注冊 。
附錄 A提 供了解釋性信息 以防止對本標準要求 的錯誤理解 。 附錄 B顯 示了本標準與 以往版本之
間概括的技術對照。 有關環境眢理體系的實施指南包含在 GB/T24004中 。
V

/ˉ `
) 妖 導 作 用 ( }羿
`級C丿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1:2015
本標 準使用 以下助動詞 :
— — “


(shall)表 示 要 求 ;
— — “
應 當

(should)表 示 建 議 ;
— — “
可 以

(may)表 示 允 許 ;
— — “
可 、可能、能夠”(ca n)表 示可能性或能力。
標記“注”的信息 旨在幫助理解或使用本文件 。 第 3章 使用的“注”提供 了附加信息 ,以 補充術語信
息 ,可 能包括使用術語的相關規定 。
第 3章 中的術語和定義按照概念的順序進行編排 ,本 文件最后還給出了按字母順序的索引,
GB/T2400卜 -2016/Iso 14001:2015
環境管理體 系 要 求及使用指南
1 范 圍
本標 準規定 了組織能夠用 于提升其環境績效 的環境 管理體 系要求 。 本標 準可供尋求 以系統 的方式
管理其環境責任的組織使用,從而為“環境支柱”的可持續性做出貢獻。
本標 準可幫助組 織實現其環境 管理 些結果將 為環境 、組織 自身和相關方帶來 價
值 。 與組 織 的環境 方針保持 一
— — 提升環境績效 ;
— — 履行合規義
— — 實現環
本標 準適 確 定 的其 活動 、產
品和服務 中
本標 準
則 。
都被包 含在組
織的環境
2 規 范
3 術 語 和
下列術
31 與 組 織 和
3.11
管 理體 系
組 織 (314)用 于建立方針 C (335)的 相互 關聯 或 相互 作 用 的
一 組 要 素 。
注 1:ˉ 個管理體系可關注一個或多個領域(例如:質量、環境、職業健康和安仝、能源、財務管理〉。
注 2:體 系要 紊包括組織 的結構 、角色 和職責 、策劃 和運行 、績效評 價 和改進 ,
注 3:管 理體 系的范 圍可能包括 整個組織 、其特定 的職能 、其特定 的部 門 ,或 跨組織 的一 個或 多個職能 。
3.12
環 境 筲 理 體 系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呷 stem
管 理 體 系 (311)的 一 部 分 ,用 于 管 理 環 境 因 素 (3.22)、 履 行 合 規 義 務 (3,29),并 應 對 風 險 和 機 遇
(32.11)。
31.3
環 境 方 針 environmen浣 I poIiq
由最 畝管理者 (315)就 環境 繢效 (3日 ll)正 式表述 的組織 (3,1,4)的 意 圖和方 向 .
1
理體 系預期結果
5)以 及實現這些
模 、類 型和性 質 的組 織 ,并適用 于組 織 基 于生命
GB/T2400卜 -2016/Iso 14001;2015
3.1.4
組 織 organization
為實現 目標(3,2.5),由 職責 、杈限和相互關系構成 自身功能的一個人或一組人 。
注 1:組 織包括但 不 限于個體經營者 、公 司 、集 團公 司 、商行 、企 事業 單位 、政 府 機構 、合 股經 菅 的公 司 、公 益機 構 、社
團 ,或 上述單位 中的一部分或結合體 ,無 論其是否具有 法人資格 、公 營或 私菅 。
3,1.5
最 高 管 理 者 top management
在 最 高 層 指 揮 并 控 制 組 織 (3,1.4)的 一 個 人 或 一 紐 人 。
注 1;最 高管理者有權在組織 內部授權并提供資源 。
注 2:若 管理體 系(310的 范圍僅駁蓋組織的一部分 ,則最高管理者是指那些指揮并控制組織該部分的人員,
3,1.6
相 關 方 interested party
能夠影 響決策或 活動 、受決 策或活動影 響 ,或 感覺 自身受到決策或活動影 響 的個人或 組織 (314)。
示例:相關方可包括顧客、 社區、 供方、監管部門、非政府組織、投資方和員工。
注 1:“ 感覺 自身受到肜峋”意指 已使組織知曉這種感覺 。
3,2 與 策 劃 有 關 的 術 語
3.2,1
環 境 envIronment
組 織 (3,1,4)運 行 活 動 的 外 部 存 在 ,包 括 空 氣 、水 、土 地 、自然 資 源 、植 物 、動 物 、人 ,以 及 它 們 之 間 的
相 互 關 系 。
注 1:外 部存在可能從組織 內延伸到當地 、區域和全球系統 ,
注 2:外 部存在可用生物多樣性 、生態系統 、氣候或其他特征來描述 ,
32.2
環 境 因 素 environmeⅡ taI asp∝ t
一 個 組 織 (314)的 活 動 、產 品 和 服 務 中 與 環 境 或 能 與 環 境 (321)發 生 相 互 作 用 的 要 素 。
注 1:一 項環境因素可能產生一種或多種環境形響(324),重 要環境 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夠產生一種或多種重大環
境影響的環境 因紊 。
注 2:重 要環境因素是 由組織運用一個或多個準則確定的,
3.2,3
環 境 狀 況 environmentaI coⅡ dⅢ on
在 某 個 特 定 時 間點 確 定 的環 境 (3.21)的 狀 態 或特 征 。
3.2,4
環 境 影 響 eIlvirommental impact
全部或部分地 由組織(3.14)的 環境因素(3,2.2)給 環境(3.2D造 成的不利或有益的變化。
3.2,5
目 標 o"ective
要 實 現 的 結 果 。
注 1:目 標可能是戰略性的 、戰術性 的或運行層面的,
注 2:目 標可能涉及不同的領域 (例 如 :財 務 、健康 與安全 以及環境 的 目標 〉,并 能夠應用 于不 同層 面E例 如 :戰 略性
的、組織層面的、項 目、產 品、服務和過程(335)彐 。
注 3:目 標可能以其他方式表達 ,例如 :預期結果 、目的、運行準則 、環垸 目標〈326),或 使用其他意思相近的詞語 ,例
如 :指標等表達 。
2
GB/T24001-ˉ 2016/Iso1400⒈ 2015
326
環 境 目 標 environmentaI o刂 ecti· e
組織 (314)依 據其環境 方針 (313)建 立 的 目標 (325)。
32 7
'歹 爿普罰頁 防 prevention oF poⅡ ution
為了降低有害的環境影響(324)而 采用(或綜合采用)過 程(3,35)、 慣例 、技術 、材料 、產品、服務或
能源以避免 、減少或控制任何類型的污染物或廢物的產生 、排放或廢棄 。
注 :污 染 預 防可包括 源消減或 消除 ,過 程 、產 品或 服務 的更 改 ,資 源 的有 效 利用 ,材 料或 能源 替 代 ,再 利 用 、回收 、再
循環 、再生或處理 .
32 8
要 求 requirement
明 示 的 、通 常 隱 含 的 或 必 須 滿 足 的 需 求 或 期 望 。
注 1:“ 通常隱含的”是指對組織 〈314)和 相關方 (316)而 言是慣例 或一般做 法 ,所 考慮 的需求或期 望 是不 言而
喻的。
注 2:規 定要求指 明示 的要求 ,例 如 :文件化信息〈332)中 規定的要求 。
注 3:法 律法規要求 以外 的要求一經組織決定遵守即成為了義務 ◇
32.9
合 規 義 務 compliance obliga1ions(首 選 術 語 )
法 律 法 規 和 其 他 要 求 legal requireme11ts and other requirements(許 用 術 語 )
組 織 (314)必 須 遵 守 的 法 律 法 規 要 求 (328),以 及 組 織 必 須 遵 守 或 選 擇 遵 守 的 其 他 要 求 。
注 1:合 規義務是與環境管理體 系(312〉 相關的,
注 2:合 規義務可能來 自于強制性要求 ,例 如 :適 用 的法律 和法規 ,或 來 自于 自愿性 承諾 ,例 如 :組 織 的和行業 的標
準 、合同規定 、操作規程 、與社團或非政府組織間的協議 。
3210
風 險 risk
不 確 定 性 的 影 響 。
注 1:影 響指對預期 的偏離— — 正面的或負面的。
注 2:不 確定性是一種狀態 ,是指對某一事件 、其后果或其發生的可能性缺乏(包 括部分缺乏)信 息 、理解或知識 。
注 3:通 常 用 潛 在 “ 事 件 ” (見 GB/T2369衽 -2013中 的 4513〉 和 “ 后 果 ” 〈 見 CB/T2369乏 -2013中 的 4613),或 兩
者 的結合采描述 風險 的特性 。
注 4:風 險通常 以事件后 果 (包 括環境 的變化 〉與相 關 的事件 發生 的“可 能性 ”(見 GB/T幻 694-2013中 的 衽611)
的組 合來 表示 。
3211
風 險 和 機 遇 risks and opportunities
潛 在 的不 利 影 響 (威 脅 )和 潛 在 的有 益 影 響 (機 會 )。
33 與 支 持 和 運 行 有 關 的術 語
331
能 力 competence
運 用 知 識 和技 能 實 現 預 期 結 果 的本 領 。
332
文 件 化 信 息 documented hFormation
組 織 (314)需 要 控 制 并 保 持 的信 息 ,以 及 承 載 信息 的載 體 。
注 1:文 件化信息可能以任何形式和承載載體存在,并可能來 自任何來源。
3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1:2015
注 2;文 件化信息可能涉及 :
— — 環境管理體 系〈312),包 括相關 過程 (335);
— — 為組織運行 而創建 的信息 (可 能被稱 為文件 );
— — 實現結果 的證據 (可 能被稱 為記 錄),
3 33
生 命 周 期 Ⅱ Fe c,cle
產 品 (或 服務 )系 統 中前 后 銜 接 的一 系列 階段 ,從 自然 界 或 從 自然 資 源 中獲 取 原 材 料 ,直 至 最 終
處置 。
注 1:生 命周期階段包括原材料獲取、設計、 生產、運輸和〈或)交付`使用、壽命結束后處理和最終處置。
E修 訂 自 ;GB/T狙 ∝ 4— zOOs中 的 31,詞 語
,并增加 了“注 1”□
334
夕卜喧l outsource
安排外部 組織 (3.1,
注 1:雖 然外包 的職
335
過 程
34 與 績效i
341
審核
獲取審 幣 呈 (3.3.5)。
注 1:內 部
注 2:審 核
注 3:審 核應
注 4:“ 審核證 指 與 審核 證 據進
分 別 對 它 們 進 行 了
3 42
符 合 c【 ,nformity
滿 足要 求(328)。
3 43
不 符 合 nonconFormity
未 滿 足 要 求 (328)。
注 1:不 符合與本標準要求及組織(314)自 身規定的附加的環境管理體系(312)要 求有關。
3 4.4
糾 正 措 施 corrective actit,n
為 消 除 不 符 合 (34.3)的 原 因 并 預 防 再 次 發 生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。
注 1:ˉ 項不符合可能 由不止一個原 因導致 。
3,4,5
持 續 改 進 coⅡ tinuaI improvement
不 斷提 升 績 效 (3410)的 活 動 。
注 1:ˉ提升績效是指運用環境管理體系(312),提 升符合組織(314)的 環境方針(313〉 的環境績效(34"〉 。
4
行 比較 時
定 義 ,
職能或過程 (3.35)。
織 的管理體 系(311)覆 蓋范圍內,但是外
(3 14)
審核準則相關且 可驗證 的記 錄 、事 實陳述 或其 他信息 ;而 “審核
組 方 針 、 程 序 或 要 求 (328),GB/T19011-2013中 3
注 2:該 活動不必 同時發生 于所有領域 ,也 并非不能 間斷 。
346
有 效 性 eFFectiveness
實 現 策 劃 的活 動 和取 得 策劃 的結 果 的程 度 。
3,4,7
參 數 mdkator
對 運行 、管理或狀 況 的條件或狀 態 的可度量 的表述 。
E來 源 :Iso14031:⒛ 13,315彐
3.4,8
Hd0 monitoring
確定體 系 、過程 (3.35)或 活
注 1:為 了確定狀 態 ,可 能需
3 4.9
測 量
確定數值的過
34.10
績效
可度量的
注 1:績 效可
注 2:績 效
3411
環境績效
與環境 因
注 1:對 于
數 (347
4 組 織所處 的環境
4.1 理 解 組織及其所 處
組織應確定 與其宗 旨相
題應包括受組織影 響 的或能夠影 響
4.2 理 解 相關方 的需求和期 望
組織應確定 :
a) 與 環境 管理體 系有關 的相關方 ,
b) 這 些相關方 的有關需求 和期望 (即 要 求 );
c) 這 些需求 和期望 中哪些將成為其合規義務 。
4.3 確 定環境 管理體 系的范 圍
組織應確定環境管理體 系 的邊界 和適 用性 ,以 確定其 范 圍 。
確定范 圍時組 織應 考慮 :
a) 41所 提及 的 內、外 部 問題 ;
b) ⒋ 2所 提及 的合規 義務 ,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⒈ 2015
則 ,運 用 參
和 內部 問題 。 這些 問
GB/T2400⒈ -2016/Iso 1400⒈ 2015
c) 其 組織單元 、職 能和物理邊界 ;
d) 其 活動 、產 品和服務 ;
e) 其 實施控 制與施 加影 響的杈 限和能力 。
范 圍-經 界定 ,該 范 圍內組織 的所有 活動 、產 品和服務均需 納人 環境 管理 體 系 。
范 圍應作為文件化信息予 以保 持 ,并 可為相關方所獲取 。
44 環 境 管理體 系
為實現組織 的預期結果 ,包括 提升其 環境績效 ,組 織應根據本標 準 的要求 建立 、實施 、保 持并持續改
進環境管理體 系 ,包 括所需 的過程及其相互作用 。
組織建立并保持環境管理體 系時 ,應 考慮在 逛1和 42中 所獲得 的知識 。
5 領 導作 用
51 領 導作 用與承諾
最 高管理者應通 過下述方面證 實其在環境 管理體 系方 面 的領導作用 和承諾 :
a) 對 環境管理體 系 的有效性 負責 ;
b) 確 保建立環境方針 和環境 目標 ,并 確保其與組織 的戰略方 向及所 處 的環境相一致 ;
c) 確 保將 環境 管理體 系要求融人組織 的業務過程 ;
d) 確 保 可獲得環境 管理體 系所需 的資源 ;
e) 就 有效環境管理 的重要性 和符合環境管理體 系要 求 的重要性進行 溝通 ;
f) 確 保環境管理體 系實現其 預期結果 ;
g) 指 導并 支持員工對環境管理體 系的有效性做 出貢獻 ,
h) 促 進持續 改進 ,
i) 支 持其他相關管理人員在其 職責范 圍 內證 實其領導作用 。
注:本 標準所提及的“業務”可廣義地理解為涉及組織存在目的的那些核心活動。
52 環 境 方針
最 高管理者應在 界定 的環境 管理體系范 圍 內建立 、實施并保持環境方 針 ,環 境方針應 :
a) 適 合 于組織 的宗 旨和所處 的環境 ,包括其 活動 、產 品和服務 的性 質 、規模 和環境影 響 ;
b) 為 制定環境 目標提供框架 ;
c) 包 括保 護環境 的承諾 ,其 中包 含污染 預防及其他 與組織所處環境 有關 的特定承諾 ;
注:保 護環境的其他特定承諾可包括資源的可持續利用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、 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。
d) 包 括履行其合規 義務 的承諾 ;
e) 包 括持續 改進 環境管理體 系 以提升環境績效 的承諾 。
環境方針應 :
— — 以文件化信息 的形式予 以保 持 ;
— — 在組織 內得 到溝通 ;
— — 可為相關方 獲取 。
5.3 組 織的角色 、職 責和權 限
最高管理者應 確倮 在組 織 內部分 配并 溝通相關 角色 的職責和權 限 。
最 高管理者應對 下列事項 分配職責和權 限 ;
a) 確 保環境 管理體 系符合本標準 的要 求 ;
6
CB/T2400⒈ -2016/Iso14001:2015
b) 向 最 高管理 者報告 環境 管理體 系 的績效 ,包括環境績 效 。
6 策 劃
61 應 對 風 險和機 遇的揞施
6,1.1 總 則
組織應建立 、實施并保持 滿足 6.1,l~6.14的 要求所需 的過程 。
策劃環境管理體 系時 ,組 織應 考慮 : ·
a) 41所 提及 的問題 ;
b) 4.2所 提及 的要求 ;
c) 其 環境 管理體 系的范 圍。
并且 ,應 確定 與環境 因素 (見 6,12)、 合規 義務 (見 613)、 改l和 42中 識 別 的其 他 問題 和要求 相關
的需 要應對 的風 險和機遇 ,以 :
— — 確保 環境 管理體 系能夠實現其 預期結果 ;
— — 預防或 減少不期望 的影 響 ,包 括 外部環境狀 況對組織 的潛 在影 響 ;
— — 實現持續改進 。
組織應確定其環境管理體 系范 圍 內的潛 在 緊急情 況 ,包 括那些可能具有環境影 響 的潛在 緊急情 況 。
組織應保 持 以下 內容 的文件 化信息 :
— — 需要 應對 的風險和機 遇 ;
— — 61.1~6,1.4中 所需 的過程 ,其 詳盡程度應使人確信這些過程能按 策劃得 到實施 。
612 環 境 因素
組織應 在所界定 的環境 管理體 系范 圍內 ,確 定其活動 、產 品和服務 中能夠控 制 和能夠施加影 響的環
境 因素及其相關 的環境影 響 。 此 時應考慮生命 周期觀點 。
確定環境 因素時 ,組 織 必須考慮 :
a) 變 更 ,包 括 已納人計劃 的或新 的開發 ,以 及新 的或修改 的活動 、產 品和服務 ;
b) 異 常狀況 和可合理預見 的緊急情 況 。
組織應運 用所 建立 的準則 ,確 定那些具有或 可能具 有重大環境 影響 的環境 因素 ,即 重要 環境 因素 。
適 當時 ,組織 應在其各層 次 和職能 間溝通其 重要環境 因素 。
組 織應保 持 以下 內容 的文件化信息 :
— — 環境 因素及相關 環境 影 響 ;
— — 用于確定其重要環境 因素 的準則 ·
— — 重要環境 因素 。
注:重 要環境因紊可能導致與不利環境影響(威脅〉或有益環境影響(機會)有關的風險和機遇。
6,1.3 合 規義務
組織應 :
a) 確 定并 獲取 與其環境 因素有關 的合 規義務 ;
b) 確 定如何將 這些合 規義務應用 于組織 ;
c) 在 建立 、實施 、保持 和持續 改進其環境 管理體 系時必須考 慮這些合規義務 。
組織應保持其合規義務 的文件化信息 。
注 :合 規 義務可能會給組織帶來風 險和機遇 。
7
GB/T2400⒈ -2016/1so 14001:2015
6.14 措 施的策劃
組織應 策劃 :
a) 采 取措施管理其 :
D 重 要環境 因素 ,
2) 合 規義務 ;
3) 6.1,1所 識別 的風 險和機遇 。
b) 如 何 :
D 在 其環境管理體系過程(見 6.2、第 7章 、第 8簟 和 91)中 或其他業務過程中融人并實施這
些措施 ,
2) 評 價這些措施 的有
當策劃這些措施 時 ,
環境 目標及其
及相關 的合規義
務 ,并 考慮
環 境
a)
2 2
6 6
b)
C)
d)
e)
組織
6.22 實
策劃 如
a) 要 做
b) 需 要什
c) 由 誰負責 ;
d) 何 時完成 ;
c) 如 何評價結杲 ,包括
組織應考慮如何 能將 實現環境 目
7 支 持
程所需 的參數 (見 9.1D。
7.1 資源
組織應確定并提供建立 、實施 、 保 持 和持續改進 環境 管理體 系所需 的資源 。
能力
組織應 :
a) 確 定 在其 控制下工 作 ,對其 環境績效 和履 行合規義 務 的能力具 有影 響的人員所 需 的能力 ,
b)ˉ 基 于適 當的教育 、培訓或經歷 ,確保 這些人員是能勝任 的 ;
現其 可度量 的環
職能 和層 次建 立環境 目標 ,此 時必 須 考慮組 織 的重
(如 可行 )
目標 時 ,組織應確定 :
7.2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△ 2015
c) 確 定 與其環境 因素和環境管理體 系相關 的培訓需求 ;
d) 適 用 時 ,采 取措施 以獲得所必需 的能力 ,并 評價所采取措施 的有 效性 。
注:適 用的措施可能包括,例如:向現有員工提供培訓、 指導,或重新分配工作;或聘用、 雇傭能勝任的人員。
組 織應保 留適 當的文件 化信息作 為能力 的證據 。
73 意 識
組 織應確保在其控 制下工作 的人 員意識 到 :
a) 環 境方針 ;
b) 與 他們 的工作相關 的重要環境 因素 和相關 的實際或潛在 的環境影 響 ;
c) 他 們對環境 管理體 系有效性 的 績效 的貢獻 ;
d) 不 符合環境管理體 系
74 信 息交流
741 總 則
組織應
a) 信 息
b) 信
c) 信
d) 信
策 劃
組織應
適 當時 ,
742 內 郜信
組織應 :
a) 在 其各職 時 ,包括 交流 環境 管
理體系的變
b) 確 保其信息交 流 貢獻 。
74.3 外 部信息 交流
組織應按其合規義務 的要求 及其建立 的信息交流過 程 ,就 環境 管理體 系 的相 關 信 息進 行 外 部 信 息
交流 。
75 文 件化信 息
7,5,1 肩貪 貝 刂
組織 的環境 管理體 系應包括 :
a) 本 標 準要求 的文件化信息 ;
b) 組 織確定 的實現環境 管理體 系有效性 所必需 的文件化信 息 。
注 :不 同組 織 的環境 管理 體 系文件化信息 的復雜程廢可能不 同 ,取 決 于 :
— — 組織 的規模 及其 活動 、過程 、產 品和服務 的類 型 ;
9
履行組織合規義
就環境管理體系的相關信息進行 內部信
持與環境 管理體 系有關 的內部 與外部信息交流所
GB/T24001-ˉ 2016/△ so 14001:2015
— — 證明履行其合規義務的需要;
— — 過程的復雜性及其相互作用;
— — 在組織控制下工作的人員的能力。
7,5.2 創 建和更新
創建 和更新文件化信息 時 ,組 織應確保適 當的 :
a) 標 識 和說 明(例 如 :標題 、日期 、作者 或參考文件編號 );
b) 形 式 (例 如 :語 言文字 、軟件版本 、圖表 )和 載體 (例 如 :紙質 的 、電子 的);
c) 評 審和批 準 ,以 確保適宜性 和充分性 。 ·
753 文 件化信息 的控 制
環境 管理體 系及本標 準要求 的文件化信息應予 以控 制 ,以 確保 其 :
a) 在 需要 的時 間和場所 均可獲得并適用 ;
b) 得 到充分 的保 護 (例 如 :防 止失 密 、不 當使用或 完整性受損 )。
為 了控制文件化 信息 ,組 織應進行 以下適 用 的活動 :
— — 分發 、訪 問 、檢索 和使用 ;
— — 存儲 和保 護 ,包 括保持易讀性 ;
— — 變更 的控制 (例 如 :版 本控制 );
— — 保 留和處置 。
組織應識別其確定 的環境管理體 系策劃 和運行所需 的來 自外部 的文仵化信息 ,適 當時 ,應 對其予 以
控制 。
注;“訪問”可能指僅允許查閱文件化信息的決定,或可能指允許并授權查閱和更改文件化信息的決定。
8 運 行
81 運 行 策劃和控 制
組 織應建立 、實施 、控 制并保 持滿 足環境 管理 體 系要求 以及實施 6.1和 6.2所 識別 的措 施所需 的過
程 ,通 過 :
— — 建立 過程 的運行 準則 ;
— — 按 照運行淮則實施過程控制 。
注:控 制可包括工程控制和程序。 控制可按層級(例如:消除、替代、管理)實施,并可單獨使用或結合使用。
組織應對計 劃 內的變更進行控 制 ,并 對非 預期變更 的后 果予 以評 審 ,必 要 時 ,應 采 取 措施 降低 任何
不利影 響 。
組織應 確保對外包過程 實施控制或施加影 響 ,應 在環境 管理 體 系 內規 定 對這 些 過 程 實施 控 制 或施
加影 響 的類 型與程度 。
從生命 周期觀點 出發 ,組 織應 :
a) 適 當時 ,制 定控 制措施 ,確 保在產 品或服務 的設 計 和開發過 程 中 ,落 實其環境要求 ,此 時應 考慮
生命周期 的每一 階段 氵
b) 適 當時 ,確 定產 品和服務采 購 的環境要求 ;
c) 與 外部供方 (包 括合 同方 )溝 通組織 的相關環境要求 ;
d〉 考 慮提供與其產品和服務的運輸或交付 、使用 、壽命結束后處理和最終處置相關的潛在重大環
境影響的信息的需求。
組織應保持必要程度的文件化信息 ,以確信過程已按策劃得到實施 。
10
﹁ Ⅰ Ⅰ Ⅰ Ⅰ Ⅰ Ⅰ Ⅰ Ⅰ Ⅰ ⒈ HⅡ
GB/T24001-2016/Iso 14001:2015
8,2 應 急準備和響應
組織 應建立 、實施并保持對 611中 識別 的潛在 緊急情 況進行應急準備并做 出響應所需 的過程 。
組織 應 :
a) 通 過策劃 的措施做好 響應 緊急情 況 的準備 ,以 預防或減輕它所帶來 的不利環境影 響 ;
b) 對 實 際發生 的緊急情 況做 出響應 ;
c) 根 據 緊急情 況和潛在環境影 響 的程度 ,采 取相適 應 的措施 以預 防或減輕 緊急情 況帶來 的后果 ;
d) 可 行 時 ,定 期試驗所 策劃 的響應措施 ;
e) 定 期評 審并修 訂過程和策劃 的響應措 施 ,特 別是發生 緊急情況后或進行試驗后 ;
f) 適 當時 ,向 有關 的相關 方 ,包 括在組織控 制下工作 的人員提供 與應急 準備 和響應相關 的信息 和
培訓 。
組織 應保持必要程度 的文件化信 息 ,以 確 信過程 能按 策劃得 到實施 。
9 績 效評 價
91 監 視 、測Ⅰ 、分析和評 價
9,1,1 總 則
組織應 監視 、測量 、分析 和評 價其 環境績 效 。
組織應確 定 :
a) 需 要監視和測量 的 內容 ,
b) 適 用 時的監視 、測量 、分析 與評價 的方 法 ,以 確保 有效 的結果 ;
c) 組 織評 價其環境績 效所依據 的準則 和適 當的參 數 ;
d) 何 時應實施監視 和測量 ;
e) 何 時應分析 和評價監視 和測量 的結 果 。
適 當時 ,組 織應確保使用 和維 護經校 準或驗證 的監視 和測量設 備 。
組織應評 價其環境繢 效 和環境 管理體 系的有效性 。
組 織應按 其合規 義務 的要求及其建立 的信息交流過 程 ,就 有 關環 境繢 效 的信息 進行 內部 和外 部 信
息交流 。
組織應保 留適 當的文仵化信息 ,作 為監 視 、測量 、分 析和評 價結 果 的證據 。
9.12 合 規性評 價
組 織應建立 、實施 并保 持評 價其合 規義務履行狀 況所需 的過程 。
組織 應 :
a) 確 定 實施合規性評 價 的頻 次 ;
b) 評 價合規性 ,需 要 時采取措施 ;
c) 保 持 其合規狀 況 的知識 和對其合規狀 況 的理解 。
組織 應保 留文件化信息 ,作 為合規性評 價結 杲 的證據 。
92 內 部 審核
92 1 啟 矢 貝 刂
組織 應按 計劃 的時 間間隔實施 內部 審核 ,以 提供下列關 于環境 管理體 系 的信息 :
ll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1:2015
a) 是 否符合 :
D 組 織 自身環境 管理體 系 的要求 ,
2) 本 標 準 的要求 。
b) 是 否得到 了有效 的實施 和保 持 。
92.2 內 部 審核方 案
組織應建立 、實施 并保 持一個或 多個 內部 審核方 案 ,包 括 實 施 審核 的頻 次 、方 法 、職責 、策劃 要 求 和
內部 審核報告 。
建立 內部 審核方案 時 ,組 織 必 須 考 慮 相 關 過 程 的環 境 重 要 性 、影 響 組 織 的變 化 以及 以往 審 核 的
結 果 。
組織 應 :
a) 規 定每 次審核
b) 選 擇 審核員
c) 確 保 向
組織 應保
93 管 理評
最高
利有效性
管理
a)
b)
適宜性 、充分性
c) 環 境
d) 組 織
2) 監 視 和
3) 其 合規義務
4) 審 核結果 ;
e) 資 源的充分性 ;
f) 來 自相關 方 的有關 信息交流 ,包 括抱怨 ;
g) 持 續改進 的機會 。
管理 評審 的輸 出應包括 :
— — 對環境 管理體 系 的持續適宜性 、充分性 和有效性 的結論 ;
— — 與持續 改進機會相關 的決 策 ;
— — 與環境管理體 系變更 的任何需求相關 的決策 ,包括 資源 ;
— — 如需要 ,環 境 目標 未實現 時采取 的措施 ;
— — 如需要 ,改 進環境管理體 系與其他業務過程融合 的機會 ;
— — 任何 與組織 戰略方 向相關 的結論 。
組織應保 留文件化信息 ,作 為管理評 審結果 的證 據 。
保 審核過程 的客觀性 與公
告審核結果。
息 ,作 為審核方 案實施 和審核結果 的證 據 。
理評 審
面的變
的信息 ,包括 以下方面 的趨 勢 :
慮 :
-△
GB/T2400卜 -2016/Iso1400Ⅱ 2015
10 改 進
10,1 總 則
組織應確定 改進 的機會 (見 9,1、 9,2和 93),并 實施 必 要 的措 施 ,以 實 現 其 環 境 管 理 體 系 的 預 期
結杲 。
10,2 不 符合和 糾正措施
發生 不符合時 ,組 織 應 :
a) 對 不符合做出響應 ,適用時 :
D 采 取措施控制并
2) 處 理后果 ,
b) 通 過 以下活 或在其他地 方發生 :
1) 評 審
C)
d) 評
C)
糾 IE
組 織
10.3 持 續
組織應
符 合原 因的措施需求 ,以 防止
性質 和
措施 的
的原 因 ;
13
GB/T24001-ˉ 2016/Iso1400⒈ 2015
附 錄 A
(資 料性 附錄)
本標 準使 用指南
A,1 總 則
本 附錄所 給 出的附加信息 旨在 防止對本標準所包含要求 的錯誤 理解 。 這些信 息 的闡述 與標 準要求
保持 一致 ,不 擬增加 、減少或 以任何方式修改本標準 的要 求 。
本標 準所包 含 的要術需 要從 系統 或整體 的角度進 行考慮 。 使用者不應 當脫 離其他 條款孤立地 閱讀
本標 準 的特定 句子或 條款 。 某些 條款 中的要求 與其他 條 款 中的要求 之 間存 在 著 相互聯 系 。 例 如 :組 織
需要理解其環境方針 中的承諾 與其他 條款規定 的要求之 間的聯 系 。
對變更 的管理是組織倮持環境管理體 系 ,以 確保 能夠 持續 實 現其 環境 管理 體 系預期 結 果 的一 個 重
要組 成部分 。 本標準諸 多要求 中均提 出對變 更 的管理 ,包 括 :
— — 保持環境管理體 系 (見 4.4);
— —
環 境 因 素 (見 6.12);
— —
內 部 信 息 交 流 (見 7.42);
— —
運 行 控 制 (見 81);
— — 內部 審核方 案 (見 92.2);以 及
— — 管理評 審 (見 9,3)。
作 為變更管理 的一部分 ,組 織應 當處理計劃 內的相計劃外 的變更 ,以 確保 這些變更 的非 頂期結果不
對環境管理體 系 的預期結果產生 負面影 響 。 變更 的示例包括 :
— — 計劃 的對產 品 、過程 、運行 、設備 或設施 的變更 ;
— — 員工或外部供方 (包 括合 同方 )的 變更 ;
— — 與環境 因素 、環境影 響和相關技術有關 的新信息 ;
— — 合規義務 的變更 。
A,2 結 構 和術語 的說 明
為改進 與其他管理體 系標淮之 間 的一致性 ,本 標 準 的條 款結 構和一些 術語 已做出 了變更 。 然而 ,本
標 準并未要求必須將 其條款結構或術語 應用 于組織環 境 管理體 系文件 ,也 未要求 必 須 以本標 準 使 用 的
術語 替代組 織使 用 的術語 。 組織可選 擇使用適合其 業 務 的術語 ,例 如 :Ⅱ記 錄¨ 文 件”或 Ⅱ規 程 ”,而 不一
定使用 “文件化信息 ”。
A3 掇 念 的說 明
除 了條款 3給 出的術語 和定義外 ,以 下還對所選取 的概念進行 了說 明 ,以 防止錯誤 理解 :
— — 本標準 中 ,“任何 (any)” 一詞 的使用 意指選 用或選 擇 。
— — “
適 當 的 (approp⒒ ate)” 與

適 用 的 (applkable)” 不 得 互 換 。

適 當 的

意 指 適 合 于 或 適 于 ¨ ¨
的 ,并 意 味著某種程度 的 自由 ,而 “適用 的”意指 相 關 的或有 可能 應 用 的 ,且 意 味著 如果 能 夠做
到 ,就 須要做 。
— — “
考 慮 (con⒍ der〉


詞 意 指 有 必 要 考 慮 這 一 話 題 ,但 可 拒 絕 考 慮 ;而

必 須 考 慮 (take int° ¨ ˉ
14
GB/T24001-ˉ 2016/Iso1400⒈ 2015
cou nt)” 意指有 必要 考慮這一話題 ,但 不能拒絕考慮 。
— — ˉ “
持 續 (conjnud)” 指 發 生 在 一 段 時 期 內 的 持 續 ,但 可 能 有 間 斷 ;而 “ 連 續 (con。 nuous)” 指 不 間
斷 的持續 ,因 此 應 當使 用“持續 ”來描述 改進 。
— —
本 標 準 中 ,“ 影 響 (cffcct)” 一 詞 用 來 描 述 組 織 變 化 的 結 果 ;“ 環 境 影 響 (cn訪 ronmental impact)”
特指對環境造成變化 的結果 。
— — “
確保 (cnsurc)” 一詞 意指 職責可 以委派 ,但 責任不能委派 。
— —
本 標 準 使 用 了 術 語

相 關 方 (intcrcstcd party)” ,“ 利 益 相 關 方 (stakeholder)” 是 其 同 義 詞 ,代 表 .
了相同概念。
本標準使用了一些新的術語 。 以下對其進行簡單解釋 ,有 助于新 的使用者和本標準前版標準的使
用者理解 。
— — “
合規義務(comphance° bligaioⅡ )”短語替代 了前版標準的短語“法律法規要求和組織應遵
守 的 其 他 要 求 (lcgal requ⒒ ements and° 1her lequ訂 emcnts to whicll thc organ訖 ation sub
sc"bcs)” ,這 一新 短語 的含義與前版標 準無 區別 。
— “
文 件 化 信 息 (documented informaion)” 替 代 了 前 版 標 準 中 的 名 詞

文 件 (documentation)”

文 檔 (documents〉



記 錄 (rec° rds)” 。 為 了 區 分

文 件 化 信 息 (documentcd informaion)”
這 一通稱 術語 的含義 ,本 標 準現使 用短語 “保 留(retJn)文 件化信息作 為… … 的證據 ”來表 示記
錄 ,用 短語 “保持 (m打 nt"n)文 件化 信 息 ”來 表 示記 錄 以外 的文件 。 短語 “作 為 … … 的證 據 (as
e訪dence of¨ )”并非是滿足法律證據 的要求 ,而 只是表 明需要保 留的客觀證 據 。
— — 短語“外部供 方 (cxtcrnal pr° 訪der)” 意指提供產 品或服務 的外都供方組織 (包 括 合 同方 )。
— —


識 別 、 確 定 (idcnti燈 )” 改 為

確 定 (dctcrmine)” 旨 在 與 標 準 化 的 管 理 體 系 術 語 保 持 一 致 。
“確
定”一詞意指獲得認 知 的探索過 程 ,其 含義與前版標準無 區別 。
— — 短語 “預期結果 (intendcd outcomc)” 指組織 通過 實施 其 環 境 管理 體 系想要 實現 的結 果 。 最 低
限度 的預期結 果包括提 升環境績效 、履行合規 義 務和實 現 環境 目標 。 組 織 可針 對 其環 境 管理
體 系設定 附加 的預期結 果 ,例 如與其保 護環境 的承諾相一致 ,組 織 可建立一個 致力 于實現可持
續發展 的頂期結果 .
— —
短 語

在 其 控 制 下 工 作 的 人 員 (person(s)doing work under its control)” 包 括 為 組 織 工 作 的 人
員和那些 代表組織 工作并 承擔 相 應 職 責 的人 員 (例 如 :合 同方 ),以 此 替 代 前 版 標 準 中 的短語

為 組 織 或 代 表 組 織 工 作 的 人 員 (persons worklng for"or on its bchalf,persons working for
or on bchaⅡ of thc Organ該 atlon)” ,這 一 新 短 語 的 含 義 與 前 版 標 準 無 區 別 。
— —
前 版 標 準 中 使 用 的

指 標 (target)” 這 一 概 念 已 包 含 在 術 語 “ 環 境 目 標 (envlronmcntd objcc
"ve)” 中。
A4 組 織所處 的環境
A4.l 理 解 組織及其所處 的環境
41旨 在針對可能對組織 管理 其環境 責任 的方式 產生 影 響 (正 面 的或 負面 的 )的 重要 問題 提 供 一 個
高層 次 的 、概念性 的理解 。 這些 問題是組織 的重要 議題 ,也 是需要 探 討 和討 論 的 問題 ,或 是對 組 織 實 現
其設定 的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 的能力造 成影 響的變化著 的情 況 。
可能 與組織 所處 的環境 相關 的 內、外部 問題 的示 例如下 :
a) 與 氣候 、空氣 質量 、水質量 、土地利用 、現存 污染 、自然資源 的可獲得性 和生物 多樣性 等相 關 的 ,
可能影 響組織 的 目的或 受其環境 因素影 響 的環境狀況 ;
b) 外 部 的文化 、社 會 、政 治 、法律 、監管 、財政 、技術 、經濟 、自然 以及競爭環境 ,無 論 是 國際 的 、國內
的 、區域 的或地方 的 ;
丿 J
GB/T24001-2016/Iso 14001:2015
c) 組 織內部特征或條件 ,例如 :其活動 、產品和服務 、戰略方向、文化與能力(即 :人員 、知識 、過程、
體系)。
理解組織所處的環境被其用于建立 、實施 、保持并持續改進其環境管理體 系(見 4,4)。 4,l所 確定
的內、外部問題可能給組織或環境管理體系帶來風險和機遇 (見 61.1~613),組 織從 中確定那些需要
應對和管理的風險和機遇(見 6,14、 62、 第 7章 、第 8章 和 ⒐ 1)。
A.42 理 解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
本標準希望組織對那些 已確定為與其有關的內、外部相關方所表達的需求和期望有一個總體的(即
高層次非細節性的)理 解。 組織在確定這些需求和期望中哪些他們必須遵守或選擇遵守時,即合規義務
(見 6.11)時 ,需考慮其所獲得的知識。
當某相關方感 覺 自身受 到 時 ,則 組織 應 考 慮 該 相 關方
向其告 知或透露 的有關需
相關 方 的要求不一 的需 求 和期 望 ,因
為這些需求和期望 組 織 可決 定 是 否
自愿接受或采納 一旦采 納 了這
些需求 和期望 , )時 必須得 到
考慮 。 對組織
A,43 確 定
環境管
大型組織 的
的特定部分
設定 范
織 屬于某
只在組 織
活動 、產 品和
考 慮 其對
具 有 重要
環境因素的活 邊 界 內組 織
運行 的真實并具
一旦組織宣稱
A.44 環 境 管理體 系
組織 有權 力和責任
a) 建 立一個或 多個過程 , 現期望 的結 果 ;
b) 將 環境管理體 系要 求 融 人 其 和 開 發 、采 購 、人 力 資 源 、營 銷 和 市
場等 ;
c) 將 與組織所處的環境(見 4.l)和 相關方(見 4.2)要 求有關的問題納人其環境管理體系。
如臬在組織 內的一個或多個特定部分實施本標準,則也可采用組織其他部分建立的方針 、過程和文
件化信息來滿足本標準的要求 ,只要它們適用于這個(些 )特定部分 。
關于將保持環境管理體系作為變更管理的一部分的信息 ,見 A。 l。
A5 領 導作用
A51 領 導作用和承諾
為了證實領導作用和承諾 ,最高管理者負有環境管理體系有關的特定職責 ,應當親 自參與或進行指
導。 最高管理者可向他人委派這些行動的職責,但仍有責任確保這些行動得到實施 。
16
滿 足 的要求 。 -些 相 關方 的要 求
、法規 、規章 、政府或甚至法庭判決的許可
他需求 和期望 (例 如 :納人合 同關 系或簽署 自愿性
該 部分
管理體
實施控
求 ,包括 以下
準 ,則要求組織 對范 圍的聲 明可為相關方獲取 。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△ 2015
A52 環 境 方針
環境方 針是聲 明承諾 的一 系列原則 ,最 高管理者在這 些 承諾 中概 述 了組 織 支 持并 提 升其 環境 績 效
的意 圖 。 環境方針使組織 能夠制定其環境 目標 (見 62),采 取措 施 實現 環境 管理 體 系 的預期 結 果 ,并 實
現持續改進 (見 第 10章 )。
本標準規定 了環境方針 的三項基本 承諾 :
a) 保 護環境 ,
b) 履 行組織 的合規 義務 ;
c) 持 續改進環境管理體 系 以提升環境績效 。
這些 承諾體 現在組織 為滿 足本標 保 一個 堅實 、可信 和可靠 的環境
管理體系。
保 護環境 的承諾 不僅 境免遭 因組織 的活動 、
產 品和服務而導致 的危 地 的或 地 區的環
境狀況)相關 。 這些 括 與減緩 和適
應氣候 變化 、保護
所有 承諾
求 的承諾 。 本
— — 確定
— — 確保
— — 評 價
— — 糾正
法律法規要
A53 組 織
參與組織 、職 責 和杈
限有清晰的理解
53識 別 的特 人分擔 ,或分
派給最 高管理者 中
A.6 策 劃
A6.1 應 對風 險和機遇 的措 施
A61,1 總 則
6.1.1建 立過程的總體 目的在于確保組織能夠實現其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 ,預 防或減少非預期
影響,并實現持續改迸 ,組織可通過確定其需要應對 的風險和機遇 ,策劃措施進行處理來確保實現上述
目的。 風險和機遇可能與環境因素、合規義務 ,其他問題 ,或相關方的其他需求和期望有關 。
環境因素(見 6.12)可 能產生與不利環境影響、有益環境影響 ,以 及對組織 的其他影響有關 的風險
和機遇 。 與環境因素有關的風險和機遇的確定 ,可作為重要性評價的一部分 ,也可單獨確定 。
合規義務(見 6,1,3)可 能產生風險和機遇 ,例如 :未履行合規義務可損害組織的聲譽或導致訴訟 ;或
更嚴格地履行合規義務 ,則能夠提升組織的聲譽 。
組織也可能存在與其他問題有關的風險和機遇 ,包括環境狀況 ,或 相關方 的需求和期望 ,這些都可
能影響組織實現其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能力 ,例如 :
a) 由 于員工文化或語言的障礙 ,未能理解當地的工作程序而導致的環境泄漏 ;
17
止不利 的環境 影 響 ,
織迫求 的特定 承諾 應 當與其 所 處
及 ,例 如 :水質量 、再循 環 或空氣 質 量 的 問題 ;
與生態 系統 ,以及環境修 復相關 的承諾 。
GB/T2400⒈ -2016/Iso 1400⒈ 2015
b) 因 氣候變化 而導致 的洪澇災害 的增 加 ,可 影 響組織 的經 營場地 ;
c) 由 于經 濟約束 ,導 致缺乏可 獲得 的資源來保持一個有效 的環境 管理 體 系 ;
d) 通 過政府財政 資助 引進新技術 ,可 能改善空氣 質量 ;
e) 旱 季缺水可能影 響組織運行其排放控制設備 的能力 。
緊急情況 是意外 的或不期 望 的事件 ,需 要 緊急運用特殊 的能力 、資源或過程 以預 防或減輕其 實 際或
潛 在 的后果 。 緊急情 況可能導致不 利 環 境 影 響 或 對組 織 造 成 其 他 影 響 。 組 織 在 確 定 潛 在 的緊 急情 況
(例 如 :火 災 、化學 品溢 出 、惡劣天氣 )時 ,應 當考慮 以下 內容 :
— — 現場 的危 險物 品(例 如 :易燃 液體 、儲 罐 、壓縮氣體 )的 性 質 ;
— — 緊急情況最有 可能 的類 型和規模 ;
— — 附近設施 (例 如 :工 廠 、道路 、鐵路線 )發 生 緊急情 況 的可能性 。
盡管需確定 和應對風 險和機遇 ,但 并不要求進行 正式 的風 險管 理或 文件 化 的風 險管理 過 程 。 組 織
可 自行選 擇確定風 險和機遇 的方法 。 方法可涉及簡單 的定性 過 程或完 整 的定 量 評 價 ,這 取 決 于組織 運
行 所處 的環境 。
識 別 的風 險和機遇 (見 61,1~6,1,3)是 策劃措施 (見 614)和 建立環境 目標 (見 6,2)的 輸 人 。
A612 環 境 因素
組織確定其環境 因素 和相關環境 影 響 ,進 而確定那些 需 要通 過 其環境 管理 體 系進 行 管理 的重 要 環
境 因素 。
全部 的或部分 的 由環境 因素給環境造 成 的任何不利或 有益 的變化稱 為環境影 響 。 環境影 響可能發
生在地方 、區域或是 全球范 圍 ,且 可能是直接 的 、間接 的或 經 自然 累積 的影 響 。 環境 因素 和環境 影 響之
間是 因果關 系 。
確定環境 因素時 ,組 織 要考慮生命周期 觀點 。 但并不要求迸行詳 細 的生命周期評 價 ,只 需認 真考慮
可被組織控制或影 響的生命 周期 階段 就足夠 了 。 產 品或服 務 的典 到生命 周 期 階段 包括 原 材 料 獲取 、設
計 、生產 、運輸 和(或 )交 付 、使用 、壽命結 束后處理 和最 終處 置 。 適 用 的生 命 周期 階段將 依 活 動 、產 品和
服務 的不 同而不 同 。
組織 必須確定其環境 管理體 系范 圍內的環境 因素 ,必 須考慮與其現在 的及 過去有關 的活動 、產 品和
服務 ,計 劃 的或新 的開發 ,新 的或修 改 的活動 、產 品和服務相關 的輸人 和輸 出(包 括預期 的和非預期 的 )。
運用 的方法應 當考 慮正 常 的和異 常 的運 行狀 況 、關閉 與啟 動狀 態 ,以 及 611中 識別 的可合理 預見 的緊
急情 況 。 組織應 當注意 以前 曾發生過 的緊急情 況 。 關 于將 環境 因素作 為變 更 管理 的一部 分 的信 息 ,見
Al。
組織 不必單 獨地考 慮每個 產 品 、組 件或原材料 以確定 和評 價其環境 因素 。 當這些 活動 、產 品和服 務
具有相 同特性 時 ,可 以對其進行分組 或分類 。
確定其環境 因素時 ,組 織 可能考慮下列事項 :
a) 向 大氣 的排放 ;
b) 向 水體 的排放 ;
c) 向 土地 的排放 ;
d) 原 材料 和 自然 資源 的使用 ;
e) 能 源使 用 ;
f) 能 量 釋放 ,例 如 :熱 能 、輻射 、振 動 (噪 聲 )和 光能 ;
g) 廢 物和 (或 )副 產 品的產生 ;
h) 空 間利用 。
除組織 能夠直接控 制 的環境 因素外 ,組 織還應確定 是 否存在 其 能 夠施 加 影 響 的環 境 因素 。 這 些 環
境 因素可能與組織使用 的 由其他方提供 的產 品和服 務有 關 ,也 可 能 與組 織 向其他 方 提 供 的產 品和 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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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⒈ 2015
有關 ,包 括 與外包過程有關 的產 品和服務 。 對 于組織 向其他方提供 的產 品和服務 ,組 織 可能僅對 產 品和
服務 的使用 與壽命結束后處理具 有有 限的影 響 。 然而 ,在 任何情 況下 ,均 由組織確定其 能夠實施控 制 的
程度 ,其 能夠施 加影響 的環境 因素 ,以 及其選擇施加這種影 響 的程度 。
應 當考慮 與組織 活動 、產 品和服務相關 的環境 因素 ,例 如 :
— — 其設 施 、過程 、產 品和服務 的設計 和開發 ;
— — 原材料 的獲取 ,包 括 開采 ;
— — 運行 或制造過程 ,包 括倉儲 ;
— — 設施 、組 織 的資產和基礎設施 的運行 和維護 ;
— — 外部供方 的環境績 效 和實踐 ;
— — 產 品運輸 和服務交付 ,包 括包裝 ;
— — 產 品存儲 、使用 和壽命 結束后 的處理 ;
— — 廢物 管理 ‘包 括再 利用 、翻新 、再循 環 和處置 。
確定重要環境 因素 的方法不是 唯一 的 ,但 所使 用 的方法 和準則 應 當提 供 一致 的結 果 。 組織 應 設 立
其確定重要環境 因素的準則 ,環 境 準則是評價環境 因素基本 的和最低 限度 的準則 。 準則 可 與環 境 因素
有關 ,例 如 :類 型 、規模 、頻 次等 ,或 可與環境影 響有關 ,例 如 :規 模 、嚴 重程 度 、持 續 時 間 、暴 露 時 間等 ,也
可運用其 他準則 。 當僅考 慮某項環境 準則 時 ,-項 環境 因素可能不是重要 環境 因素 ,但 當考 慮 了其他 準
則時 ,它 或許 可能達到或超過 了確定重要性 的閾值 。 這些 其 他 準則 可 包括 組織 的 問題 ,例 如 :法 律要 求
或相關 方 的關 注 。 這些其他準則不應被用來使基 于其環境影 響 的重要環境 因素 降低等級 。
一項重要 環境 因素可能導致 一種或多種 重大環境影 響 ,并 可能 因此 導致 為確 保 組 織 能夠 實 現 其 環
境管理體 系 的預期結 果而需要應 對 的風險和機遇 。
A,613 合 規義務
組織需詳 細確定其 在 42中 識別 的適 用 于其 環 境 因素 的合 規 義 務 ,并 確定 這 些 合 規 義 務 如何 應 用
于組織 。 合規 義務包括組織須遵 守 的法律 法規要 求 ,及 組織須遵守 的或選擇遵 守 的其他要求 。
如果適 用 ,與組織 環境 因素相關 的強制性 法律法規要求 可能包括 :
a) 政 府 機構或其他 相關 權力機構 的要求 ;
b) 國 際 的 、國家 的和地方 的法律法規 ,
c) 許 可 、執照或其他形式 授權 中規定 的要求 ,
d) 監 管機構頒 布的法令 、條例或指南 ;
e) 法 院或行政 的裁 決 。
合 規義務也包括組 織須采納或選擇采納 的 ,與 其環境 管理 體 系有 關 的其 他 相關 方 的要求 。 如果 適
用 ,這 些要求可 能包括 :
— — 與社會 團體或非政府組織 達成 的協議 ;
— — 與公共機構或 客戶 達成 的協議 ;
— — 組織 的要求 ,
— — 自愿性 原則或業 務守則 ;
— — 自愿性標 志或環境 承諾 ;
— — 與組織 簽訂 的合 同所 約定 的義務 ;
— — 相關 的組織標 準或行業標 準 。
A.6,1,4 措
施 的 策 劃
組織在 高層 面上策劃環境 管理體 系 中須 采取 的措施 ,以 管理其重要環境 因素 、合 規 義務 ,以 及 6,l,1
識 別 的 ,為 實現其環境管理體 系 的預期結果 而被組織作為優先項 考慮 的風 險和機遇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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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1:2015
策劃 的措施可 以包括 建立環境 目標 (見 62),或 以單 獨 或 結 合 的方式 融 人 環境 管 理 體 系 的其 他 過
程 ;一 些措施還 可 以通過 其他管理體 系提 出 ,例 如 :與 職業健康 安全或業 務連續性有 關 的管理體 系 ;或 通
過 與風 險 、財 務或 人力 資源管理 有關 的其他業務 過程提 出 。
當考慮其技術選項 時 ,組 織應 當考慮在經濟 可行 、成本效 益高 和適宜 的前 提下 ,采 用最佳 可行技術 ,
但 這并 不意味著組織必須使用 環境成 本核算 的方 法學 。
A6.2 環 境 目標及其 實現 的策劃
最 高管理 者可從 戰略層 面 、戰術層 面或運行層 面來 建立環境 目標 。 戰略層 面包括組織 的最 高層 次 ,
其 目標能夠適用 于整個組織 ;戰 術和運 行層 面可能包括針 對組 織 內特定單元或職能 的環境 目標 ,應 當與
組織 的戰略方 向相一致 。
組織 應 當在其控 制下工 員溝通環境 目標 。
“必
須考慮重要環 因素建立一個環境 目標 ,而是
建立環境 目標 時應
“與
環境方 諾 保持 總體 協 調 一 致 ,
包括持續
選擇參 尺度有關 的定性 的
或定量的
的是組織
環境 目標 ,但 重要

A7
A71
資源
有環境 管
當確 保 那些 負
資源可 包 括 專 業 技 能 和 知
識 ;基 礎設 施
A7.2 能 力
本標 準 的能力要求 下工作 的人員 ,包括 :
a) 其 工作 可能造成重
b) 被 分 派 了環境管理體 系職責 下工作 的人 員 :
D 確 定并評 價環境影 響或合規義務 ;
2) 為 實現環境 目標做 出貢獻 ;
3) 對 緊急情況做 出響應 ;
4) 實 施 內部 審核 ;
5) 實 施合 規性 評價 。
A7.3 意 識
對環境方針 的認 知不應 當理解 為需要熟記 承諾 或在組織控 制下工作 的人 員保存有 文件化 的環境方
針 的文本 ,而 是這些 人員應 當意識 到環境 方針 的存 在 、環境 方針 的 目的 以及他們在 實現 承諾 中所起 的作
用 ,包 括他們 的工作 如何能影 響組織履行其合規 義務 的能 力 。
20
重要環境 因素 。
環境 目標是與最高管理者在環境方針
的建筑物 、設 備 、地下儲罐 和排 水 系統等 。
GB/T2400卜 -2016/Iso1400△ 2015
A,7.4 信 息交流
信息交流使組織能夠提供并獲得與其環境管理體系相關 的信息 ,包 括與其重要環境 因素 、環境績
效 、合規義務和持續改進建議相關的信息 。 信息交流是一個雙向的過程 ,包括在組織的內部和外部。
組織在建立其信息交流過程時 ,應 當考慮內部組織結構 ,以確保與最適當的職能和層次進行信息交
流。 可能采用一種方式就足以滿足多個不同相關方的需求 ,而對于個別相關方的特殊需求 ,則可能需要
采用多重信息交流方式 。
組織所接收的信息可能包含相關方對與組織環境因素管理有關 的特定信息的需求 ,或 可能包含對
組織實施管理的方式的總體印象或看法 ,這些印象和看法可能是正面或是負面的,若是負面看法(例 如 :
投訴 ),則 重要 的是組織要及 時給 出明確 的 投訴進行事后分析能為尋求環境管理體系的改
進 機會 提供有價值 的信息 。
信息 交流應 當具有下
a) 透 明性 ,即
b) 適 當性 ,
c) 真 實
d) 事
e) 不
f)
關 于 2改063。
A.7,5

點應 當
除 了
于審核等
件化信息 可與組
織 實施 的其
A8 運 行
A81 運 行 策劃和控
運行控 制 的類型 和程度取 環境因素及合規義務 。 組織可靈 活選
擇確保過程有效和實現預期結果所需的運 此 類 方 法 可 能
包括 :
的類型 ,可以是單一或組合方式 .
a) 設 計一個或 多個 防止錯誤并確保一致性結 杲 的過程 ;
b〉 運 用技術來 控制-個 或 多個過程并預 防負面結 杲 (即 工程控 制 );
c) 任 用能勝任 的人員 ,以 確保獲得 預期結果 ;
d) 按 規定 的方式 實施一 個或多個過程 ;
c) 監 視或測量一 個或 多個過程 ,以 檢查結 果 ;
f) 確 定 昕需 使用 的文件化信息及其 數量 。
組 織在 其 向身業 務過 程 (例 如 :采 購過程 )中 決定所需 的控制程度 ,對 外包過程或產 品和服務 的供 方
進行控 制或 施加影響 ·其決定應 當基于下列 因素 :
— — 知識 、能力 和資源 ,包 括 :
21
系 。 首要關 注
性 、培訓 ,或 易
內容 的方式是公 開 的 ;
相關方的需求 ,并促使其參與 ,
相信所報告信息的人員產生誤解 ,
與可信性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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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 外部供方滿 足組織環境 管理體 系要求 的能力 ;
— — 組織確定適 當控 制或評價控 制充分性 的技術能力 ;
— — 產 品和服務對組 織實現其環境管理體 系預期結果 的能力所具 有 的重要性 和潛 在影 響 ;
— — 對過程控 制進行 共享 的程度 ;
— — 通 過采用其 常規 的采購過程 ,實 現必要 的控制 的能力 ;
— — 可獲得 的改進機會 。
當一個過程被外包或 當產 品和服 務 由外部供方提 供 時 ,組 織 實施控 制 或施 加影 響 的能 力 可 能發 生 ·
由直接控制 向有 限控制或不能影 響的變化 。 某些情況下 ,發 生在 組織 現場 的外包 過程可 能直接 受控 ;而
另一 些情 況下 ,組 織影 響外包過程 或外部供方 的能力 可能是有 限的 。
在確定 與外部供 方 (包 括合 同方 )有 關 的運行控 制 的程 度 和類 型時 ,組 織 可 考慮 以下一 個 或 多個 因
素 ,例 如 :
— — 環境 因素和相關 的環境影 響 ;
— — 與其制造產 品或提供 服務有關 的風 險和機遇 ;
— — 組織 的合規 義務 。
關 于將 運行 控制作 為變更管理 的一部分 的信息 ,見 A1。 關 于生命周期 觀點 的信息見 A61,2。
外包 過程是 滿足下述所有 條件 的一種 過程 :
— — 在環境管理體 系的范 圍之 內 ;
— — 對 于組織 的運行是必需 的 ;
— — 對環境管理體 系實現其預期結果是必需 的 ;
— — 組織保 有符合要求 的責任 ;
— — 組織 與外 部供 方存 在一定關 系 ,此 時 ,相關方會認 為該 過程是 由組織 實施 的 .
環境要求是組織 為其 相關 方 (例 如 :采 購 、顧 客 、外部供方 等 內部 職能 )建 立并 與其進行 溝通 的 .與 環
境 有關 的組織 的需求 和期 望 。
組織 的某些重 大環境影 響可能發生在產 品或服務 的運 輸 、交 付 、使用 、壽命 結 束后 處 理 或最 終 處 置
階段 。 通過提供 信息 ,組 織有 可能能夠 預 防或減輕這些生命周期 階段 的不利環境影 響 .
A,8.2 應 急準備和 晌應
以一種適合 于組織特 別需求 的方式 ,對 緊急情況做 出準備 和 響應 是 每個 組 織 的責 任 。 關 于 確定 緊
急情 況 的信息見 A61.1。
策劃應急準備 和響應過程 時 ,組 織應 當考慮 :
a) 響 應 緊急情 況 的最適 當的方 法 ;
b) 內 部 和外部信息 交流過程 ;
c) 預 防或減輕環境影 響所需 的措施 ;
d) 針 對不 同類 型緊急情況所采取 的減輕 和響應措施 ;
e) 緊 急情 況后評估 的需要 ,以 確定并 實施 糾正措施 ;
f) 定 期試驗 策劃 的應急 響應措施 ;
g) 對 應 急響應人 員進行 培訓 ;
h) 關 鍵人員 和救助機構 的名 錄 ,包 括詳 細 的聯 系方式 (例 如 ;消 防部 門 、泄漏 清理 眼務部 門);
i) 疏 散路 線 和集合地點 ;
j) 從 鄰 近組織 獲得 相互援 助 的可能性 。
22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⒈ 2015
A.9 繢 效評價
A9.1 監 視 、測且 、分析和評價
A9,1,1 總

確定應 當監視和測量 的 內容 時 ,除 了環境 目標 的進 展外 ,組 織 必 須考 慮 其 重要 環 境 因素 、合 規 義 務 .
和運行控制 。
組織應 當在環境管理體 系 中規定監 視 、測量 、分析 和評價所使扁 的方法 ,以 確保 :
a) 監 視 和測量 的時機 與分析 和評價結 果 的需求 相協調 ;
b) 監 視 和測量 的結 果是可靠 的 、可重現 的和可追溯 的 ;
c) 分 析 和評 價是 可靠 的和可重現 的 ,并 使組織能夠報告趨 勢 。
應 當 向那些具有 職責和權 限的人員報告對 環境績效分析 和評 價 的結果 ,以便啟 動適 當的措施 。
關 于環境績效評價 的附加信息見 GB/T24031。
A.912 合 規性評 價
合規性評 價 的頻次和時機可根據要求 的重要性 、運行 條 仵 的變 化 、合 規 義 務 的變 化 ,以 及 組織 以往
績效 的變化 而變化 。 組織 可使用 多種方法保持對其合規狀態 的知識 和理解 ,然 而 ,所 有合規義務均需定
期予 以評價 。
如果合規性 評價結 杲表 明未滿 足 法 律 法 規 要 求 ,組 織 則需 要 確 定 并 采 取 必要 的措 施 以實 現 合 規 。
這可能需 要 與監管部 門進行 溝通 ,并 就采取一 系列措 施滿 足其 法律 法 規要 求 簽 訂 協議 ,協 議 一 經 簽 訂 ,
則成 為合規 義務 。
若 不合規項 已通過環境 管理體 系過程予 以識別 并 糾正 ,則 不 合 規項 不必 升 級 為不 符 合 。 與合 規 性
有關 的不符合 ,即使 尚未導致 實 際的針對 法律法規要求 的不合規項 ,也 需要 予 以糾正 。
A.9,2 內 部 審核
只要可行 ,審 核員均應 當獨立 于被 審核 的活動 ,并 應 當在任何 情 況下 均 以不帶偏 見 、不 帶 利 益 沖突
的方式進行 審核 。
內部 審核所識別 的不符合應采取適 當的糾正措施 。
考慮 以往 的審核結果 時 ,組 織應 當考慮 以下 內容 :
a) 以 往識別 的不符合及所采取措施 的有效性 ;
b) 內 外部 審核 的結果 。
關 于制定 內部 審核方案 ,實施 環境 管理體 系審核 并評 價 審核人 員 能力 的附加 信息 見 GB/T19011。
關 于將 內審方案作 為變更管理 的一部分 的信息 ,見 A,1。
A93 管 理評 審
管理評 審應 當是高層 次 的 ,不 必對詳盡信息進行徹 底評 審 。 管 理評 審 的主題 不 需 要 一 次 全部 評 審
完 ,評 審可在一段 時期 內開展 ,并 可成 為定期安排 的管理 活動 的一 部 分 ,例 如 :童 事會 議 或 運 營會 議 ;它
不需要成 為一項單獨 的活動 。
由最 高管理者評 審來 自相關方 的有關抱 怨 ,以 確定改進 的機會 。
關 于將 管理評 審作 為變更管理 的一部 分 的信 息 ,見 A.1。
“適
宜性 ”指環境管理體系如何適合于組織 、其運行 、文化及業務 系統 。 “充分性”指組織 的環境管理體
系是否符合本標準要求 ,并予 以恰 當地實施 。 “有效性”指組織 的環境管理體 系是否正在實現期望 的結果 。
23
GB/T2400⒈ -2016/Iso1400⒈ 2015
A,10 改 進
A.10.1 總 則
采取措施進行 改進 時 ,組 織應 當考慮來 自環境績 效分 析 和評 價 、合 規性 評 價 、內部 審核 和管理 評 審
的結果 。
改進 的示 例包括糾正措施 、持續改迸 、突破性 變更 、創新 和重組 。
A.102 不 符合和糾正揩施
環境管理體系的主要用途之 目前包 含在 41(即 理解 組織及
其所處 的環境 )和 61(即 應對
A,103 持 續改進
支持持續改進 系或改進其一
個或多個耍 素 ,可
GB/T24001-ˉ 2016/Iso 14001:2015
附 錄 B
(資 料性 附錄 )
GB/T24001=2016與 GB/T⒉ 001-2004之 間 的 對 應 情 況
表 B1顯 示 了 GB/T240Ol— ⒛ 16與 前 版 GB/T24001— ⒛ 04之 間 的 對 應 情 況 。
表 B1 GB/T24001-2016與 GB/Tz000卜 -2004之 間 的 對 應 情 況
GB/T24001-2016
~ G:/T24° °1-2004
條款標題
J 條款號 ` 條 款標題
引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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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 圍 ' ' 1 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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術 語 碓義 '' 3 3 術語 和定義 X 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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